自由時報

民眾提案廢除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交通部:仍有存在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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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檢舉的規定,交通部今表示,該議題經過多次會議討論,與會單位均認為該條文有存在意義;而部分民眾檢舉造成社會紛擾疑慮,考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非以處罰為目的,短時間大量跟車檢舉,已失去導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