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嘉義鐵警遭殺命案 凶嫌一審無罪、二審改判17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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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揮刺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的鄭姓兇嫌,嘉義地院於2020年4月認為鄭男在案發時思覺失調症急性發作、出現被害妄想判決無罪,全案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上午審結認定鄭嫌行為時辯識違法能力有降低情形,依殺人、妨害公務等罪改判他17年徒刑、服刑後須強制監護5年,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