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無預警將主管從高雄調台北 量販店業者挨告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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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在家樂福工作逾20年,每月薪資逾7萬元,她指控家樂福未經商量就將她從高雄遠調到台北總公司,害她生活開銷遽增,提告要求家樂福給付相關補貼與損失,並確認雙方勞務給付地應在高雄市。台北地院本月9日判劉女勝訴,除確認給付勞務地應回到高雄外,也應給付她29萬餘元,並按月給付1萬餘元補貼費用直到她回高雄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