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桃市電子煙防制條例今上路 6商家卻因菸害防制法遭罰

未署名

「桃園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去年10月經市議會審查通過,上月18日獲行政院核定,市府衛生局今天公告施行,稽查人員前往桃園市人潮出入眾多的公共場所、以及市內26家電子煙專賣店進行稽查,雖然業者並未違反不得供應、交付、販賣電子煙或相關器物給未滿18歲者,卻因6家店內皆販售與菸品形狀類似的6件物品,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