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懷宗被控詐領助理費300萬交保 士檢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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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被控與辦公室主任陳玉臺,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共300萬。士林地檢署上週三凌晨3時許,依本刑最低7年以上的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罪,且有湮滅證據、勾串之虞,聲押禁見2人;士林地院認為2人雖有羈押理由、但無羈押必要,當晚裁定潘200萬元交保、陳150萬元。...
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被控與辦公室主任陳玉臺,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共300萬。士林地檢署上週三凌晨3時許,依本刑最低7年以上的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罪,且有湮滅證據、勾串之虞,聲押禁見2人;士林地院認為2人雖有羈押理由、但無羈押必要,當晚裁定潘200萬元交保、陳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