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港澳台同性婚姻有譜 陸委會:「兩岸同婚」要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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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會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修正草案」,同性伴侶只要一方是「中華民國國民」,就可以在台登記結婚,但並不包含配偶是中國籍的人士。對於兩岸同性伴侶是否可能在台登記結婚?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日表示,由於各機關意見有待進一步整合,將不斷蒐整實務面、法務面問題資訊,再進行後續的研議推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