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賄選案快變通緝犯 劉樂妍緊急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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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台籍女星劉樂妍2年前因用減租1000元方式要求租客投票給羅智強,被依賄選罪起訴,因此吃上官司,但她放法官鴿子,如果7天內沒做出說明就成通緝犯,對此劉樂妍在微博回應此事。劉女常年潛居中國靠譙台灣維生,等到有病再悄悄返台爽用健保,行徑與自稱台獨剋星的黃安如出一轍,因此也有女黃安之稱,2018年九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