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潘懷宗與辦公室主任均否認詐領助理費 卻遭人頭供詞打臉

未署名

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與其辦公室主任陳玉臺,被控12年來利用人頭詐領薪資後挪為私用,士林地檢署昨將2人帶回偵訊,2人雖均否認犯罪,卻遭同案3名人頭的供詞狠狠打臉,加上人頭的提款卡都由陳保管,陳提領後也會挪為私用,故認定2人涉犯本名最輕7年以上的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罪,且有湮滅證據、勾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