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跨國同婚擬全面開放 這22國仍須輾轉來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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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修正案22日出司法院院會,全面開放跨國同婚,但泰國、印尼等22國人民如果要跟台灣人同婚,2人仍得先到開放同婚的第三國登記結婚,再到台灣辦理依親登記。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解釋,根據異性婚規定,泰國、印尼、越南、柬埔寨、菲律賓、緬甸、塞內加爾、奈及利亞、喀麥隆、迦納、甘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