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立院三讀 開車撞警、攜械襲公務員最重判5年

未署名

為了有效捍衛執法人員安全,立法院院會今天下午三讀通過「刑法第135條、第136條條文修正案」,加重妨害公務罪罰責,若駕車衝撞公務員,或攜帶凶器襲擊公務員,最重可處5年徒刑;另,假如對執行勤務的公務員施以強暴、脅迫,罰金刑部分則從現行的9000元,調升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