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屏縣議會通過食安自治條例修正案 縣府:中央核定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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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議會今天在國民黨團主導下通過「屏東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要求縣內豬肉及相關產製品不得驗出乙型受體素,也不能販售核災食品,違者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縣府表示,該修正案須送中央核定才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