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車內2度猥褻離婚婦人 里長伯60萬元換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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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女子小真(化名)不甘被里長伯捏胸、親吻,為了蒐證再次相約並錄音,里長又在車上觸摸她私處,被高雄地院依猥褻罪判刑1年6月和5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里長賠償60萬元和解,合議庭宣告緩刑4年,緩刑期內交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