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大樓受災戶告市府要求國賠 台南地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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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大樓倒塌案自從2016年2月6日發生後,至今仍有賠償官司進行,其中黃姓、劉姓受災戶認為,市府工務局應該善盡到場監察、審查設計書與結構的工作,因此兩人提出國賠分別求償2百60多萬及2百80多萬,不過台南地院認為,依當時法規,市府並沒有疏失,因此駁回告訴,但可以再上訴。...
維冠大樓倒塌案自從2016年2月6日發生後,至今仍有賠償官司進行,其中黃姓、劉姓受災戶認為,市府工務局應該善盡到場監察、審查設計書與結構的工作,因此兩人提出國賠分別求償2百60多萬及2百80多萬,不過台南地院認為,依當時法規,市府並沒有疏失,因此駁回告訴,但可以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