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私人發言「須長官核准」 范雲促修法保障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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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現行「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她認為,連私人名義談話都要獲得長官允許,侵犯公務員言論自由,有違憲之虞。銓敘部長周宏偉表示,相關修正條文目前還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協商,徵詢各機關意見。...
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現行「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她認為,連私人名義談話都要獲得長官允許,侵犯公務員言論自由,有違憲之虞。銓敘部長周宏偉表示,相關修正條文目前還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協商,徵詢各機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