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接送7歲以下幼童臨停可逾3分鐘 新北交大:從寬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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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12月1日起接送未滿7歲之兒童上、下車者,在黃線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若民眾因此被檢舉違規,將從寬認定。交通局交通安全科長林昭賢指出,現行道交條例規定紅線不能臨停,黃線可臨停但不能超過3分鐘,違者開罰300元到600元,但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