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莽父生氣打死11月女嬰竟稱「情緒失控」高院以殺人罪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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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23歲林姓男子因11月大的小女兒哭鬧,竟失手重捶她的頭部和胸部要害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刑18年,高等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沒有殺人犯意,是因「情緒失控」鑄下大錯,請求以傷害致死罪從輕量刑,林妻、林男父親均當庭請求法官考量林男還有5歲、4歲大的2個女兒,給予林改過自新機會,高等法院今依殺人罪、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