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租屋尋短害豪宅變凶宅 判子償父債 賠房東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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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以1600多萬元買下新竹縣1棟全新豪華別墅,隨即交由租賃管理公司出租給黃姓男子,沒想到黃男竟在屋內燒炭自殺,讓房產一下子貶值369萬餘元,陳男憤而訴請建商、管理公司及黃男的兒子須連帶賠償30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認為,建商與管理公司無須負責,但黃男兒子須在繼承父親遺產範圍內,給付陳男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