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桃園通過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 最高罰款5萬元

未署名

桃園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據悉,自治條例比照「菸害防制法」精神,規定未成年者不得吸食、違者須接受戒菸教育,另供應、交付、販賣給未成年者,或強迫、引誘孕婦吸食電子煙者,可罰款1至5萬元,由於條例訂有罰則,將報衛生福利部核定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