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女藝人險被性侵 保持通話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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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台北的一名女藝人與母親搭高鐵到高雄試鏡,抵達後被陳姓經紀人單獨帶走,她的阿姨十分機警,要女藝人「保持通話,不能掛斷」,未料果然遇上惡狼對她下藥打算性侵,危急之際女藝人大聲哭喊,阿姨在電話另一頭狠斥陳男,陳只好收手;高雄地院依「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將陳男判刑6年,並須賠償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