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離港!黃之鋒獲准保釋 不畏罪名繼續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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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違反《禁蒙面法》及非法集結,該案今(30)日獲准延後到12月進行,法庭也以「不得離港」為條件,准許黃之鋒保釋。黃之鋒對此回應,反送中以來他被控6項罪名,能保釋已是「不幸中的大幸」,話雖如此,他仍會繼續投入抗爭。...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違反《禁蒙面法》及非法集結,該案今(30)日獲准延後到12月進行,法庭也以「不得離港」為條件,准許黃之鋒保釋。黃之鋒對此回應,反送中以來他被控6項罪名,能保釋已是「不幸中的大幸」,話雖如此,他仍會繼續投入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