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重機騎士不爽被按喇叭 對汽車駕駛比中指被判罰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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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隨便對人比中指,當心吃上官司!蘇姓男子今年3月間騎重機,不爽被汽車駕駛按喇叭,竟騎到轎車右前方後,伸手朝詹姓汽車駕駛比中指。基隆地院認定,「比中指」相當於「三字經」的肢體化言語,有強烈侮辱他人的意思,依公然侮辱罪判處蘇台幣6000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