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聲請公開審理第一人 檢陳隆翔獲免懲

未署名

「法官法」2011年制定施行以來,與審理有關的第57條從未修正過,至今仍維持職務法庭審理案件均不公開,不過它有「但書」,也就是職務法庭認有公開的必要,或經被移送或提起訴訟的法官請求公開時,不在此限。形成原則閉門、例外公開的審理現況,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是目前唯一引用但書獲准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