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修例限記者資格 香港傳媒界促撤回:不排除採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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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宣布修改《警察通例》中的「傳播媒體代表」定義,未來只有向港府新聞處登記或國際媒體機構的新聞從業人員,才會被警方視為傳媒代表,變相封殺學生和公民記者、網路自媒體。對此,包含香港記者協會等多個傳媒工會今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港警取消修改定義,保障新聞自由,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香港警方宣布修改《警察通例》中的「傳播媒體代表」定義,未來只有向港府新聞處登記或國際媒體機構的新聞從業人員,才會被警方視為傳媒代表,變相封殺學生和公民記者、網路自媒體。對此,包含香港記者協會等多個傳媒工會今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港警取消修改定義,保障新聞自由,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