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立委收賄案》陳超明稱立法院是弱勢團體 法院羈押他沒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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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今凌晨2時30分起依序認為涉賄現任立委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等3人有羈押禁見必要,但因2004年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規定「立法院會期中拘禁現任立委,須經立法院許可」,一早緊急函詢立法院,立院各黨團火速同意羈押;北院立刻重新開庭諭知,陳超明得知後以台語強調,在押的每一日「天都黑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