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修正飲食健康權自治條例 豬肉檢出瘦肉精最高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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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17日公告「宜蘭縣飲食健康權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要求縣內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輸入、輸出及販賣的豬肉及豬肉食品,不得檢出瘦肉精(乙型受體素),否則將處以3萬至10萬元罰鍰;縣府指出,草案公告7日,蒐集各界意見,全案送議會三讀通過後,就能上路。...
宜蘭縣政府17日公告「宜蘭縣飲食健康權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要求縣內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輸入、輸出及販賣的豬肉及豬肉食品,不得檢出瘦肉精(乙型受體素),否則將處以3萬至10萬元罰鍰;縣府指出,草案公告7日,蒐集各界意見,全案送議會三讀通過後,就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