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不受6年限制 陸委會放寬我駐港機構香港僱員申請來台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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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港版國安法」,陸委會預告修正「駐香港或澳門機構在當地聘僱人員及聘僱期間認定辦法」,過去當地香港僱員須工作滿6年,才可以申請台灣的長期居留,修法放寬為不須6年即可申請,讓當地50餘名香港僱員能安心工作。目前我駐香港辦事處派駐人員僅剩12人,以及約50名當地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