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黨產條例釋憲》大法官吳陳鐶部分不同意見書:如不擇手段恐殃及無辜

未署名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793號解釋,認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全部合憲。;大法官吳陳鐶在部分不同意見書中指出,調查處理政黨、附隨組織與其受託管理人,違反當時法令不當取得財產,應符合憲法及正當法律程序,如不擇手段,恐殃及無辜,未來又須再須一次「轉型正義」才能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