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18歲登「大人」! 律師建議:修法18歲也可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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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現行的20歲下修至18歲;對此,律師林俊儀認為,如果民法修正為18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代表他們具有一般人正常的思辨能力,限制他們的投票罷免權並不合理,建議政府及立法者,應修法把投票年齡下修為18歲。...
行政院會今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現行的20歲下修至18歲;對此,律師林俊儀認為,如果民法修正為18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代表他們具有一般人正常的思辨能力,限制他們的投票罷免權並不合理,建議政府及立法者,應修法把投票年齡下修為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