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5機要任用合法 監院秘書長:法有明定、公務員才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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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討論監察院長陳菊任用5位機要人員一事,監院代理秘書長劉文仕今表示,監院內機要任用都是符合「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3條第1項「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規定辦理,前任院長張博雅也是依此辦理,任用機要人數也是5位;劉強調:「法有明定、公務員才敢執行」。...
針對外界討論監察院長陳菊任用5位機要人員一事,監院代理秘書長劉文仕今表示,監院內機要任用都是符合「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3條第1項「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規定辦理,前任院長張博雅也是依此辦理,任用機要人數也是5位;劉強調:「法有明定、公務員才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