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新婚「色上校」騷擾女士官 襲胸強吻判賠10萬

未署名

擔任陸軍裝甲旅、十軍團通信資訊組有線電官的簡姓少校(已撤職),新婚僅約1年,利用指導公文等機會,伸鹹豬手摸女士官的屁股,甚至還在部隊「中山室」內強吻女士官嘴唇,被台中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9月,可易科罰金,女士官求償60萬元,目前擔任保全的他沒有出庭,也沒有提出書面答辯,台中地院認為女士官為此罹患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