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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潑酸才能討2千元欠款 莽男竟答應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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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潑酸才能討2千元欠款 莽男竟答應反被判刑(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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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胡姓男子只因想討回陳姓男子積欠他的2千元,竟答應陳男請求,陪陳男一起到新北市蘆洲區一家證券行潑酸,新北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判他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陳男則發布通緝中。判決指出,去年9月4日上午11時許,胡、陳男帶著裝有酸性液體的保特瓶,一同前往新北市蘆洲區一家證券行,明知證券行內有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