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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今三讀 選任資格及方式報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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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今三讀 選任資格及方式報你知(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社會各界討論多時的「國民法官法」今塵埃落定,稍早在立法院臨時會完成三讀。根據條文規定,只要是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範圍內居住4個月以上之國民,就有擔任國民法官的權利及義務,一旦被隨機抽選為國民法官,雇主應在其執行職務期間給予公假,國民法官本身另可按日支領日費、旅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