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表決戰近10小時 僅二讀不到1/4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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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20日下午開始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歷經近10小時表決戰,截至21日凌晨0點,僅二讀通過113條條文中的前25條,確定定名為「國民法官法」,未來將由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合審合判」特定案件;年滿23歲且於地方法院轄內居住逾4個月的國民,可被選任為「國民法官」。...

立法院臨時會20日下午開始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歷經近10小時表決戰,截至21日凌晨0點,僅二讀通過113條條文中的前25條,確定定名為「國民法官法」,未來將由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合審合判」特定案件;年滿23歲且於地方法院轄內居住逾4個月的國民,可被選任為「國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