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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大驚:法官不了解原子筆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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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大驚:法官不了解原子筆危險性(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對於台北地院認定台北地檢署「暫時保管原子筆的管理措施」違法,昨判興訟的毒販謝清彥勝訴;不少法警聽聞後大為驚訝,咸表不認同,有人直呼判決離譜,「完全不了解原子筆的危險性,也不了解戒護實務作法」,認為若讓被告可隨身攜帶原子筆,恐對候訊室內的其他被告及偵查庭、法庭上人員帶來危險。原子筆可傷人、自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