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口鯊有救了!漁業署擬禁捕 違者面臨最高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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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擬修正管制措施,規定禁捕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捕獲時不論尚存活或已死亡,應立即放回海中,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指出,明天將於行政院公報預告60天,最快9月上路。...

漁業署擬修正管制措施,規定禁捕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捕獲時不論尚存活或已死亡,應立即放回海中,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指出,明天將於行政院公報預告60天,最快9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