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收賄囚14年 葉世文再貪首長特別費58500元判刑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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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營建署署長、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及八德、林口A7合宜住宅收賄案及財產來源不明案,經合併3罪定應執行14年徒刑確定,已入監;檢調另查出,葉世文在2008年至2014年間擔任營建署長及桃園縣副縣長期間,涉及詐領首長特別費、縣政業務費12萬3079元,一審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判葉8年徒刑,葉上訴...

前營建署署長、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及八德、林口A7合宜住宅收賄案及財產來源不明案,經合併3罪定應執行14年徒刑確定,已入監;檢調另查出,葉世文在2008年至2014年間擔任營建署長及桃園縣副縣長期間,涉及詐領首長特別費、縣政業務費12萬3079元,一審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判葉8年徒刑,葉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