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師「口交未射精」非危險性行為 高院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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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姓前國小老師被控隱瞞其罹患愛滋病,對吳姓男子肛交及互為口交等親密「危險性行為」,一審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減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未遂罪」判馮男1年5月,高等法院認為所謂肛交行為僅有吳男單一指述,而2人雖曾口交卻未射精,依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等2項文件認定,無射精的口交實際傳染愛滋病的風險為0...

馮姓前國小老師被控隱瞞其罹患愛滋病,對吳姓男子肛交及互為口交等親密「危險性行為」,一審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減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未遂罪」判馮男1年5月,高等法院認為所謂肛交行為僅有吳男單一指述,而2人雖曾口交卻未射精,依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等2項文件認定,無射精的口交實際傳染愛滋病的風險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