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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縱火嫌犯趴趴跑 律師:行政、刑法併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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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縱火嫌犯趴趴跑 律師:行政、刑法併行處置(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男子黃國祥愛縱火而被關,連老父都說他「頭殼壞去」,他一個月前出獄,仍改不了這個危險習慣,上月31日再度連放兩把火,幸好無人傷亡,新北地院2日晚間裁定羈押。曾任檢察官的律師王齡梓表示,刑事訴訟法第101-1條「預防性羈押」要件嚴格,未來類似案件若法官認為無人死傷且次數不高,不一定會同意羈押,檢察官可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