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經紀約鬧雙包 高院改判吳敗訴須返還5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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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藝天王吳宗憲於2011年與蔡姓男子簽約,擔任3年演藝經紀人及合組公司,蔡男事後發現吳宗憲在前1年已跟曹姓男子簽訂2年的演藝經紀約,吳乃故意將合約鬧雙胞,怒告吳索討預付的800萬元酬勞,扣除吳已還的230萬元,還須再支付蔡男570萬元,一審判吳勝訴,二審改判吳敗訴,經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高...

綜藝天王吳宗憲於2011年與蔡姓男子簽約,擔任3年演藝經紀人及合組公司,蔡男事後發現吳宗憲在前1年已跟曹姓男子簽訂2年的演藝經紀約,吳乃故意將合約鬧雙胞,怒告吳索討預付的800萬元酬勞,扣除吳已還的230萬元,還須再支付蔡男570萬元,一審判吳勝訴,二審改判吳敗訴,經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