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在捷運站殘障廁所硬上女友 遭重判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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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友明知女友不願性交,仍在捷運站殘障廁所硬上。他事後否認性侵,辯稱只有用手指、陰莖碰到女友陰道口,但士林地院拒絕採信,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重判男友7年8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指,去年5月22日下午2時許,男友相約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女友赴文湖線上某捷運站碰面,隨後帶女友帶進殘障廁所求歡遭拒...

一名男友明知女友不願性交,仍在捷運站殘障廁所硬上。他事後否認性侵,辯稱只有用手指、陰莖碰到女友陰道口,但士林地院拒絕採信,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重判男友7年8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指,去年5月22日下午2時許,男友相約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女友赴文湖線上某捷運站碰面,隨後帶女友帶進殘障廁所求歡遭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