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由時報報導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台鐵殺警案,法院判無罪,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有違法!未署名2020/5/7 15:22#自由開講1 家 · 3 篇#鐵路殺警案2 家 · 6 篇#嘉義殺警案1 家 · 2 篇#鄭再由2 家 · 3 篇#刑法10 家 · 18 篇#思覺失調症11 家 · 21 篇#李承翰12 家 · 36 篇配圖來源:自由時報劉彥呈台鐵殺警案,法院以鄭再由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依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判決無罪。但認為鄭再由罹患思覺失調症,須終身服用抗精神病藥物控制症狀...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5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