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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判無罪》監護處分擬不限5年 蔡清祥:可聲請延長、不限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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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判無罪》監護處分擬不限5年 蔡清祥:可聲請延長、不限次數(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一審法官以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判決無罪,引發輿論譁然,也讓法務部針對監護處分最長僅5年的規定,研議修法;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表示,法務部昨天與專家學者開會討論後,得出初步結論,認為期間不限於5年,可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延長,每次延長以3年為限,不限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