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案下修選舉、被選舉權年齡 立院付委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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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18歲公民權已是朝野共識,立法院會今無異議一讀通過國民黨主席、立委江啟臣等人提出的相關憲法修正草案,擬將被選舉權、選舉權門檻分別下修至20歲及18歲,全案送交修憲委員會審查。江啟臣等人提案指出,我國憲法第130條明定,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此現行規定是民國36...

落實18歲公民權已是朝野共識,立法院會今無異議一讀通過國民黨主席、立委江啟臣等人提出的相關憲法修正草案,擬將被選舉權、選舉權門檻分別下修至20歲及18歲,全案送交修憲委員會審查。江啟臣等人提案指出,我國憲法第130條明定,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此現行規定是民國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