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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父母未拋棄繼承 須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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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父母未拋棄繼承 須負賠償責任(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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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女在租屋處尋短身亡,害租屋處成凶宅,牽連繼承她的父母要負賠償責任。律師江信賢表示,據了解楊女未婚,依民法規定父母是第二順位繼承人,楊女父母未在3個月的法定期限拋棄繼承,所以須在繼承範圍內負起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