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次數加重 違法廚餘養豬最高罰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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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修正「可供家畜、家禽、水產動物之飼料」公告及訂定「飼料管理法第29條第2款所定使用違法廚餘案件裁罰基準」,對於違法的廚餘養豬場,將依違規次數累進加重罰鍰,由3萬元起跳,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農委會指出,依規定,豬農如要以廚餘養豬,應向畜牧場所在地方縣市的環保主管機關申請檢核再利用核可。...

農委會修正「可供家畜、家禽、水產動物之飼料」公告及訂定「飼料管理法第29條第2款所定使用違法廚餘案件裁罰基準」,對於違法的廚餘養豬場,將依違規次數累進加重罰鍰,由3萬元起跳,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農委會指出,依規定,豬農如要以廚餘養豬,應向畜牧場所在地方縣市的環保主管機關申請檢核再利用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