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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女前里長勒索建商180萬元 一審判14年、二審改判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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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女前里長勒索建商180萬元 一審判14年、二審改判2年半(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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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中正區南福里前里長鄒桂蓉,被控以損鄰為由刁難建商勒索180萬元,以換取簽核道路挖掘許可文件;台北地院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將她重判14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但高等法院二審今認定,簽核道路挖掘證並非里長的法定職務,里長沒有同意施工的權限,不構成藉勢藉端要件,逆轉改依刑法「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