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輕判「車手頭」 檢上訴翻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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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黃凱賢擔任詐欺集團「車手頭」,帶領手下收款,觸犯刑度一年至七年徒刑的「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台中地院雖認定黃男犯罪危害非輕,卻逕自減刑輕判他九月徒刑。台中地檢署強調「黃男沒有減刑理由,竟判得比共犯還輕」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一審量刑不當,撤銷原判決後,加重改判黃男徒刑一年四月。...

男子黃凱賢擔任詐欺集團「車手頭」,帶領手下收款,觸犯刑度一年至七年徒刑的「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台中地院雖認定黃男犯罪危害非輕,卻逕自減刑輕判他九月徒刑。台中地檢署強調「黃男沒有減刑理由,竟判得比共犯還輕」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一審量刑不當,撤銷原判決後,加重改判黃男徒刑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