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士官服役半年可申請育嬰假 立院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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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任職、考績條例」等部分條文修正案,為了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軍人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者,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資格,由原須任職滿1年調降為6個月,留停期間不得逾2年,必要時得延長1年;另,收養兒童共同生活期間,也可以申請留職停薪。...

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任職、考績條例」等部分條文修正案,為了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軍人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者,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資格,由原須任職滿1年調降為6個月,留停期間不得逾2年,必要時得延長1年;另,收養兒童共同生活期間,也可以申請留職停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