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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官涉貪上千萬 二審判1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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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官涉貪上千萬 二審判16年徒刑(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高雄市前小港分局2線3星行政組長林振宏被控收受上千萬元賄款案,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5百多萬元贓款。據了解,高市警局行政科前專勤組李世昌(判刑確定執行中)擔任專勤組組長期間,涉透過離職的葉姓和彭姓警員,向高市2、30家電玩業者,按月收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