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與涉訟人不當往來17年 辭公懲會委員長 司院批傷害司法 石木欽反轟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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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指和案件當事人不當接觸並已請辭。司法院昨天具體指陳,石從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到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這十七年來,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高等法院院長期間,與涉訟友人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不當往來、接受招待及提供法律意見,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石木欽否認違法,強調...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指和案件當事人不當接觸並已請辭。司法院昨天具體指陳,石從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到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這十七年來,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高等法院院長期間,與涉訟友人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不當往來、接受招待及提供法律意見,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石木欽否認違法,強調...